各分工会:
根据省总工会、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加强浙江省职工疗休养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总工发〔2015〕13号)和省总工会、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审计厅、省旅游局《关于加强浙江省职工疗休养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补充意见》(浙总工发〔2015〕17号)文件精神,以及院长办公室《关于印发教职工疗休养活动暂行规定的通知(修订)》(浙科院办发〔2015〕4号),拟定我校2016年教职工疗休养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在校工龄2年(2014年7月前进校)以上的在编在职教职工(含人事代理的合同工)均可参加,每两年轮一次。今年优先安排即将退休的老教师参加。
二、时间安排:2016年教职工疗休养分7月、8月两个时段分批进行,每次疗休养时间不超过5天。根据暑期维稳安保工作要求,暑假期间,二级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应有一位留守杭州,不同时安排疗休养;其他领导和辅导员也要根据要求作好统筹安排,服从工作需要,确保各项维稳安保措施的落实。
三、疗休养地点:省教育工会指定的省内教师疗休养服务基地。可在一地多点开展身心疗养、参观学习、职工交流、乡间体验等丰富多彩的休养活动。
四、经费:补贴标准为400元/人·天,每次不超过2000元额度,费用在学校职工福利基金经费中列支,超出部分自理。
五、采用询价招标形式选择旅行社提供服务或委托疗休养基地提供服务。
六、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http://jzglxy.zust.edu.cn,校外访问地址http://ez.zust.edu.cn/login?url=http://jzglxy.zust.edu.cn/)方式,采用学校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密码与学校服务门户密码一致,报名时间为6月23日—26日,校工会最终根据报名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
校工会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