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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组织部:关于做好省派村第一书记和第十批农村工作指导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0 00:00:00      点击次数:

各二级党组织、安吉校区党工委,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农办《关于做好省派村第一书记和第十批农村工作指导员选派工作的通知》(浙组通〔2016〕50号)要求,我校将选派1名干部赴天台县挂职担任省派村第一书记和农村工作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及待遇

政治素质好,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有较强开拓创新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有多年管理工作经历或有学生工作经验的,或者是派驻地发展经济急需的专业教师和科研人员,可优先考虑。

根据选派人员个人条件安排岗位,其中党员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和农村工作指导员,非党员干部到村任农村工作指导员,同时根据需要分别兼任乡镇党委或政府的相应职务。村第一书记和农村工作指导员驻村工作情况,作为基层锻炼经历存入个人档案,任村第一书记和农村工作指导员经历与下派基层任职锻炼经历同等对待。相关待遇根据上级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任期及派驻时间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本批省派村第一书记和农村工作指导员任期为2年,时间从2016年10月开始至2018年9月。因工作需要或村镇要求且本人愿意的可以连任。

三、报名办法

省派村第一书记和农村工作指导员选派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报名者须填写《浙江科技学院选派省派村第一书记和农村工作指导员报名表》,经所在部门(单位)同意后,报党委组织部,学校将择优确定选派人选报上级审定。请各单位积极做好优秀干部推荐工作,并于9月16日前统一将报名表交到行政楼320室,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组织部邮箱(zustzzb@zust.edu.cn),咨询电话:85070107。

附件:浙江科技学院选派省派村第一书记和农村工作指导员报名表


组织部

2016年9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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