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年末临近,为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和1月11日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会议精神,现就如何做好期末和寒假安全有关工作,提出以下工作意见,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安全教育。放假前各二级学院要对学生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治安安全(防盗防骗)、外出旅游安全及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提高自我防范意识,防止消防、治安等意外事件发生,确保寒假期间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二、放假前,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进行一次安全自查,特别对学生公寓、实验室、高配房、校内出租房、食堂等重点要害部位、重点场所用火用电用气,线路、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消防通道与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等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将于学期结束前对全校再次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
三、要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要告知所有学生,离校时务必关好宿舍门窗,切断电源、水源;严禁外来人员留宿;注重消防安全,宿舍内严禁违章使用电热毯、热得快、红外线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和明火;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防止被盗、被骗。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寒假期间留校学生人数统计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留校学生的管理。
四、寒假期间,各单位、部门值班人员应对所属的重点要害部位、重点场所进行经常性检查。携带贵重大件物品出校门时,应由所在部门签发相应证明。非本校人员寒假期间在校内施工、实验、维修及从事其他工作三日以上的,须携带身份证和用人部门的证明到保卫处办理临时出入证。要加强情况报告制度,发生或发现重要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内上报,不得误报、漏报、迟报。
五、留管中心要做好留校外籍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教育留校学生严格遵守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和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六、资产处、资产经营公司等要督促租赁单位(大客车队)做好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其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加强与学校有关部门的联系和配合。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