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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教务处:浙江科技学院教务处关于制(修)订2017版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3 00:00:00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课程教学大纲是实施专业培养方案、实现培养目标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教师组织教学、进行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2017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从2017级正式实施,为了落实教学计划,提高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学校决定以2017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为依据,进行新一轮教学大纲的制(修)订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学大纲制(修)订范围

      本次教学大纲的制(修)订范围是2017版本科培养方案中列出的全部理论教学环节课程及实践教学环节课程,2017版本科培养方案全部通识教育必修课及通识教育选修课。

二、教学大纲制(修)订的基本要求

      1.符合高等教育教学基本规律,符合工程教育认证标准,体现专业优势和特色,适应行业的发展要求,通过毕业要求达成矩阵将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导入课程体系,确保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在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中的实现。

      2.符合学校教学改革的要求,积极推进课程教学改革,开展课程教学内容、环节、方法、手段和考核方式改革。积极引入MOOC教学进行混合式教学改革。把教改、教研成果或学科专业最新成果引入教学,教学内容要紧扣经济社会生产、生活和发展,实现学以致用。

      3.符合培养方案。防止片面追求单门课程知识体系的完善,而要满足培养方案的整体优化需要。要充分发挥人才培养方案中 “课程地图”的引导功能,以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为导向,理清课程之间知识结构的纵、横向拓扑关系,处理好课程间的衔接,避免课程之间内容的重复和遗漏;协调好课内与课外学习内容的统筹安排。公共课程的教学内容与教学要求要服务于各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

三、教学大纲的基本格式和内容

      1.课程教学大纲主要内容包括:课程代码;课程中、英文名称;开课学期;学分/学时;课程类别;适用专业/开课对象;先修/后修课程;开课单位等;课程简介(包含课程性质、目的、任务和内容);教学内容、基本要求及学时分配;教学方法;课内外教学环节教学安排及基本要求;课外学习要求;考核内容及方式;持续改进;教材及参考资料等。

      2.各课程教学大纲的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学分学时要求、开课学期、课程类别等,必须与培养方案的规定相一致。

     3.通识必修课可分通用标准大纲和针对相关专业(类)要求的补充标准大纲。

     4.各类课程教学大纲按照附件1-6所附格式要求及参考提供的大纲模板制订。相关要求如下:

    (1)课程简介(含课程性质、目的、任务和内容)

        介绍本课程的主要内容,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及作用,明确学生学习本课程后在知识能力和素质等方面应达到的目标。如:学生需要掌握哪些术语、定义、过程等;学生需要学会哪些专业能力;希望学生形成什么样的信念和价值观等;学生可能从哪些新的角度去认识世界;学生变得更善于开展哪些活动等。

      同时,要明确重点支持毕业要求的具体指标点。

    (2)教学内容、基本要求及学时分配

       概述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明确基本要求。对于包含有实验、训练等实践教学内容的理论课程,实践教学部分的要求与理论部分综合概述。依据课程内容的重要性及难易程度,基本要求可以按“了解”、“理解”、“掌握”(或“知道”、“识记”、“理解”、“应用” )等不同层次的行为动词来说明。需提炼课程教学内容的要点,而不列篇、章、节名称(目的:忌以某本教材为蓝本编制大纲)。

      对每一块教学内容注明学时数,且明确重点支持毕业要求的具体指标点。

    (3)教学方法

      根据授课对象的特点和课程类型,说明本课程采用何种教学方式、使用何种教具和现代化教育手段,特别要明确研讨教学、项目教学和案例教学等教学的主题。   

      同时,要明确重点支持毕业要求的具体指标点。

   (4)课内外教学环节教学安排及基本要求

      课程学时按主要教学内容填写。列出课内教学及课外学时数,明确理论课、习题课、研讨课以及实验实践等的学时数,要与培养方案中所列课程学时一致。课外学时数包括作业用时、预习及其他要求学生课外学习的学时。

   (5)课外学习要求

      课外学习是课内学习的补充和延伸,利用好课外资源来理解课内所学的知识,拓展课内知识的深度和广度。要明确课外学习要求,特别是对作业的要求,说明作业的形式(如习题、报告等)、作业量等。要说明对学生课外阅读的参考资料的数量以及相应的读书笔记、读书报告等的要求。

      同时,要明确重点支持毕业要求的具体指标点。

  (6)考核内容及方式

      理论课程大纲中应明确说明课程考核是否采用 “考试”方式,并应与培养方案中的要求相一致,原则上必修课程采用考试方式。要明确说明成绩评定方式、成绩构成及考核内容。同时,明确重点支持毕业要求的具体指标点。

      实验实践类课程要说明考核的方式、成绩构成、考核内容以及各部分所占的比例,考核的具体形式要基于课程特点,体现出不同实验、实践活动及实习的特点和要求,并明确各项考核内容所占的比例。同时,明确重点支持毕业要求的具体指标点。

 (7)持续改进

      建立持续有效的质量改进机制,确保相应毕业要求指标点达成。

  (8)教材及参考资料

      应明确列出本课程建议教材和参考资料。应优先选用国家及部委规划教材、省部级以上获奖教材。参考资料不少3项,包括教学指导书、案例集、习题集、网络学习资源、相关学术刊物等。建议教材和参考书要列出书名、作者、出版社、出版年份和版次等信息。

    5.编制教学大纲时要力求文字清楚,语意简洁明了,术语定义准确、规范。

四、组织管理

      1.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是制(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的具体实施单位。院长(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教学副院长(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各单位要统一领导,加强组织,发动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以课程组或教研室(实验室)为单位,广泛讨论、深入研究,并注重征求、吸收相关专家意见后编写。

      2.各专业培养方案中所列的跨学院课程由承担课程的二级学院(部、中心)与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充分沟通探讨后组织修订,经承担课程的二级学院(部、中心)组织论证及审定后,交至专业所在的二级学院,按专业汇编。

      专业课(学科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拓展课、专业复合课)、实践环节教学大纲分别由承担课程的二级学院按专业制(修)订和汇编;

       通识教育必修课由承担课程的二级学院(部、中心)与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充分沟通探讨后组织修订;通识教育选修课由承担课程的二级学院(部、中心)组织编写,数理及工程类课程需重点突出安排“习题学时”、创新创业类课程需重点突出“研讨学时”,完成教学大纲制订、组织论证及审定后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汇编。

      3. 各单位制(修)订完成后的教学大纲,必须经教研室核查、二级学院(部、中心)审定,并通过相关专家论证,论证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并应聘请部分行业企业专家。

     4.课程教学大纲编印

  (1)汇编

      各二级学院按专业汇编各专业培养方案里列出的除通识教育课程以外的其他所有课程教学大纲。按培养方案的课程顺序依次排列:学科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拓展课、专业复合课及实践课程。

 (2)装订

      各二级学院可选择按学院装订成册,或分别按专业装订成册。每册装订本含:封面封底、二级学院简介、目录、课程教学大纲。

 (3)排版

      版面:采用A4纸张,标题宋体三号加粗、居中;小标题宋体小四号加粗;正文5号宋体,首行缩进2个字符;页边距左、右均为2.8厘米,上、下均为2.54厘米;行距1.25倍,页码居中。

      封面封底由教务处提供统一版式。

  (4)付印

      各二级学院将经过专家论证及二级学院审定、按专业汇编的课程教学大纲电子稿交学校文印室印制。二级学院(部、中心)自行负责课程教学大纲质量,负责校对最终印刷稿,确保编制及装订本中勿漏缺课程。

五、时间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于2017年6月9日前完成各课程教学大纲编写、专家论证和二级学院(部、中心)审定工作,并递交相关材料:各单位将课程教学大纲论证表交教务处,承担跨学院课程的二级学院(部、中心)将课程教学大纲电子稿交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承担通识教育课程的二级学院(部、中心)将课程教学大纲电子稿交教务处,同时各二级学院将按专业汇编的教学大纲电子稿交教务处,发至邮箱:476180852@qq.com

      请各二级学院于6月16日前将按专业汇编的教学大纲电子稿发学校文印室进行印刷。

 

附件:

12017版课程教学大纲模板格式---适用于有课内实验实践环节的课程

22017版课程教学大纲模板格式---适用于无课内实验实践环节的课程

32017版实践课程教学大纲模板格式---适用于独立设置实验、上机等实践课

42017版实践课程教学大纲模板格式---适用于生产实践、技术实践、社会实践、科研实践等(包括企业实习)

52017版实践课程教学大纲模板格式---适用于课程设计、学年论文

62017版实践课程教学大纲模板格式---适用于毕业设计(论文)

72017版课程教学大纲论证表(以部、教研室为单位)

82017版课程教学大纲论证表(以专业为单位)

9.通识教育课程一览表

 

教务处

                                                        2017-4-26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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