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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事处: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7 00:00:00      点击次数:
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学校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7-05-16 16:17]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浙江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71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711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7年度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数量及重点

我校推荐人数不超过4名(到企业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教师可直接申报不占名额)。2017年度省151人才工程计划选拔推荐重点:

1.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业和文化产业等我省八大万亿产业领域从事项目研发、技术创新的优秀青年人才;

2.围绕省政府战略部署、重大专项工作、重大平台建设,选拔推荐业绩突出的创新创业人才,优先推荐污水防治、标准化工作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3.高校、科研院所优先推荐在我省实施重大战略和产业发展中从事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

二、选拔条件

1.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及科技攻关前沿发展动态,学术和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具有发展潜力,经培养有望进入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行列。

2.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地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基金、科研任务等,取得过重要的科研成果,或获得过地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重大产业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技术攻关、推动成果产业化,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3.已列入各地市、省级各部门或中央部属单位人才培养计划,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1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基层单位和企业推荐人选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推荐选拔事项

1.申报人选所在部门应提出清晰明确的培养目标和具体可行的培养举措。申报人选的培养目标举措是推荐必备条件,纳入选拔量化评价指标体系。目标完成与举措落实情况作为培养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

2.选拔评价过程中,将在相关组别内分学术型、应用型、学术应用并重型三种申报人员类型,采取不同侧重的评价办法。学术型申报人员侧重考虑创新性理论成果、学术研究等情况;应用型申报人员侧重考虑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技术服务推广、经营管理等情况;学术应用并重型申报人员兼顾考虑上述两方面业绩情况。

3.各单位要结合一流学科建设要求,重点推荐一流学科培养人选。

四、推荐评选程序

1.各部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推荐本部门候选人选,报送人事处;

2.人事处对候选人选材料进行审核,报学校研究决定并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人选报到省教育厅。

五、推荐材料和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524日前将以下材料报人事处(行政楼309):

1.《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1份(表式见附件1);

2.《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申报人选情况登记表》一式2份(表式见附件2),及佐证材料1份(A4纸不超过40个页码)。

3.各单位关于选拔的推荐报告1份(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

同时将以上电子文档发送至105029@zust.edu.cn

151人才工程作为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是服务我省产业发展和我校学科建设的重要举措,请各学院(部、中心)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推荐条件与程序,认真做好人选申报推荐工作,确保我校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顺利实施。

联系人:陈海明,联系电话:0571-85070157

 

人事处

2017年516

附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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