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会:
根据《关于加强浙江省教职工疗休养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总工发〔2015〕13号)和《浙江科技学院院长办公室关于印发教职工疗休养活动暂行规定(修订)的通知》(浙科院办发〔2015〕4号)精神,经研究,校工会拟组织先进教职工进行2017年暑期疗休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疗休养地点
千岛湖
二、时间安排
6月27日—30日
三、参加疗休养人数和范围
1.本次疗休养按照在职在编人员2.5%的比例确定人数(名额分配见附件)。
2.参加疗休养人员范围:在我校工作两年以上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三育人”先进、“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优秀共产党员等各类先进荣誉者。
四、疗休养费用:
本次疗休养每人每天550元,由校工会经费支出。
五、注意事项
1.参加疗休养的教职工必须身体健康,无严重高血压、心脏病等心血管疾病;无传染病及其它慢性疾病。
2.参加疗休养教职工请自备常用药。
3.此次疗休养家属不随同参加。
4.请各分会确定参加人员后填写《2017年先进教职工暑期疗休养报名表》,于6月15日前发至校工会邮箱(zustgh@163.com)。
联系电话:85070176
附件:1.2017年先进教职工疗休养名额分配表
2.报名表
校工会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