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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教务处: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第二实践学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6 00:00:00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实践环节的教学工作,做好第二实践学期的实习、管理及实习资料的归档工作,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要成立实习领导小组,由主管实习的教学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的职责为:制定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审定实习任务书和实习单位;确定实习指导教师人选和实习小组,安排实习前的思想动员和安全教育,进行实习过程检查和实习总结等。实施卓越计划的专业,可根据卓越计划的要求,编写和制定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实习任务书和实习安排汇总表等。相关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和实习安排汇总表(初表)请二级学院教学院长审核后,二级学院于实习后一周内,电子稿发送:36917433@qq.com。实习安排汇总表信息要全,以便进行教学检查。

二、学生第二实践学期课题与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最好能相对一致,指导第

二实践学期与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最好能相对一致,各学院对提供的课题,要严格审查、把关,确保选题符合要求。

三、工科、经管类专业学生须完成5000字的实习报告,文科、理科类专业学生

须完成3000字的实习报告。为了加强学生外语应用能力,每个学生在实习期间应完成1万字符的外文技术资料文件的翻译或者完成1千字符的实习报告的英文摘要。

四、实习中,指导教师应到实习点进行指导、检查,填写指导教师实习检查表,

并要把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所在学院。二级学院也要及时去实习点检查学生实习情况,掌握实习动态,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并填写学院实习检查表。

五、实习结束后理工科的考核方式以答辩为主,其他学科的考核方式既可以用答辩方式,也可以用其他方式进行。以答辩方式进行考核的学院要成立35人组成的答辩委员会,主持实习答辩和成绩评定,下设由34人组成的若干个答辩小组。实习答辩应有统一答辩要求和评审标准。考核学生的实习成绩按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进行评定。实习成绩学院留存一份,并要录入到学校的“高校现代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实习结束三天内)。

六、实习结束后,学院的实习总结和浙科院第二实践学期实习安排汇总表(有成绩)的电子稿发教务处一份(实习结束后一周内)。

七、第二实践学期的其他要求请见《浙江科技学院关于两个实践学期教学工作的规定》(浙科院政[2007]114号)。 

  联系人:余敬安     地点:行政楼209   电话:85070129   邮箱:36917433@qq.com


附件:实习任务书点击打开链接、指导教师实习检查表点击打开链接、二级学院实习检查表点击打开链接、实习安排汇总表点击打开链接  


                                               教务处

2017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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