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处: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8 08:57:10 点击次数:次
各二级学院:
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以下简称毕业设计)工作已进入最后的毕业设计定稿、评阅和答辩阶段,请各二级学院要按照《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详见教务处网页实践教学版块)的要求,做好毕业设计的审定和答辩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受疫情影响,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调整为2020年5月22日至6月4日,请按期组织完成答辩工作。答辩前除指导教师要认真填写“毕业设计指导教师评语表”外,评阅教师也要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评阅教师评语表”,特别要指出毕业设计还存在什么问题和不足,如何进行改进。答辩时要注意掌握学生报告、提问和答辩的时间(学生报告和提问(答辩)各为15分钟左右),同时答辩记录要完整(答辩小组记录应在100字以上)。请各二级学院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答辩委员会名单和答辩安排表(时间、地点、分组情况等)在组织答辩前一周内将电子稿发到18171512@qq.com。
各二级学院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的组成、答辩及成绩评定(优秀率一般控制在20%以内)和毕业设计资料保存及成果处理等有关事宜请参照《浙江科技学院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管理的规定》(浙科院政[2007]115号)执行,并请协助做好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提交工作(详见后期《关于提交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的通知》);同时,要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相似检测工作,学生在答辨前将自己学位论文检测报告的简明版(须有学生签字)交指导教师,并放入(装订)过程管理材料,作为毕业答辨的依据。学位论文的检测总相似比不超过30%的,才可以进行毕业答辨。各二级学院在学生学位论文检测的基础上,要对学生所交的学位论文进行复检,若学生的学位论文检测结果总相似比超过30%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零”分记载,毕业设计(论文)需重修 (详见《关于2018届浙江科技学院学生学位论文检测的通知》)。
在录入成绩前,请将“表13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汇总表”(相关内容要填写完整)的电子稿发到18171512@qq.com。
联系人:叶赛英,行政楼209办公室,电话:85070289
教务处
2020年5月7日
上一篇:转发教务处:关于2020届毕业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编的通知
下一篇:转发教务处:关于继续做好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网上选题与改题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