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本学期的学生评教将采用集中时间评教的方式,初步定于14周和15周进行评教,具体安排会在13周另行通知。现将评教前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二级学院(部)针对本学期的上课情况,务必认真核实本学期的教学任务,做到每个上课教师都有评教成绩,每个学生都能评教到任课教师本人;对教学任务与上课不符的情况请在2021年12月6日前提交教学计划调整报告(具体参见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盖章后上报教务处。特别提醒:承担教学任务的双肩挑领导干部和辅导员(含安吉校区辅导员),多人合上课程的每位教师也都纳入评教范围,对于这些教师开课所在二级学院(部)要通知到人。
2.毕业设计(论文)、工程技术实习、第二课堂、课程设计、认知实习和开放性实验等实践环节(或相同内容课程)不参加学生评教;在14周及以后开始上课的课程不评教;单独开班重修课程、单独辅导重修课程、跟班重修但单独做的重修任务或辅修课程也不参加评教。特别提醒:留学生的课程需要评教,如果不参加评教需填写《不参加评教的课程申请表》。
3.对确实有特殊情况不适合参加学生评教的课程,由教师本人于2021年12月6日前填写《不参加评教的课程申请表》(附件1)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理由,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学院盖章后上报监评中心审批,学院同时上报《不参加评教的课程汇总表》(附件2)(注意:请将上述第2条中规定的不参加评教课程清单一并填写到《不参加评教的课程汇总表》中)。
4. 2021年12月6日后,监评中心将不再接收此类申请,并根据实际情况关闭相关课程的评教。若在规定时间内不做以上修改,评教后出现一系列影响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的问题,监评中心不再做任何处理,请各二级学院(部)务必按要求认真核实本学期的教学任务。
5.评教过程禁止修改教学班名单,禁止调换任课教师。
6.评教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与监评中心杨守仙联系,行政楼425室,联系电话:85070129。
监评中心
2021年11月29日